跳到主要內容區
主計室
Menu
回首頁
網路請購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首頁
主計法規
法規宣導與分享
法規宣導與分享
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
國外出差,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影響,所衍生相關費用之處理原則
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
2018-12-27 修正「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」,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
相關連結